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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非义务段支教交流考核工作和2024—2025学年度非义务段支教交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8   作者:人事科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局属各非义务段校园:

为实现非义务段教师资源的科学均衡配置,现将2023—2024学年度非义务段支教交流考核工作和2024—2025学年度非义务段支教交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2024学年度非义务支教交流考核工作

1.各受援单位和支教交流教师工作单位均须成立支教交流考核组,并对2023-2024学年度支教交流教师进行考核,考核材料均由受援单位和支教交流教师工作单位进行严格审核、签字、盖章。

2. 请受援单位根据驻点支教和兼职支教不同形式下载打印《合肥市城镇中小学教师驻点支教工作考核表》或《合肥市城镇中小学教师兼职支教工作量化考核表》(见附件1),其中兼职支教人员还需提供考核实证材料。各单位在上报相关教师考核材料时(考核表和兼职支教考核实证材料)须一人一个档案袋。

3.凡涉及到驻点及兼职支教交流的教师及单位(受援单位和本人所在校)均须报送个人支教交流工作总结一份及学校对支教交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一份。

4.根据上级要求,已享受乡镇补贴的教师将不再视为支教人员,无需上报支教考核相关材料,同时参加支教考核的人员需在校园内公示3天并上报公示材料。

二、2024—2025学年度非义务段支教交流工作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参加支教交流教师名单,其中集团化办学幼儿园根据《庐阳区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区域内集团化办学管理细则》(庐教体〔2019〕26号)和《庐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阳区中小学幼儿园区域内集团化办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庐政办〔2020〕2号)文件要求执行,并填报《合肥市城镇中小学教师支教工作统计表》(见附件2)。

三、材料上报

以上材料,请于7月5日前将纸质稿(单位负责人把关上报人员名单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区教体局人事科303室,其中附件2电子稿同时发送至rsk65699989@126.com邮箱,勿误。

附件:1.支教交流考核工作相关表格

   2.合肥市城镇中小学教师支教工作统计表(非义务段)

  

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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