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园: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闲置资产清查及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庐政办秘〔2024] 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执行。
附:1.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闲置资产清查及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庐政办秘〔2024〕11号);
2.关于转发《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庐政办秘〔2024〕10号)
附件1 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闲置资产清查及盘活利用工作任务台账
教体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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