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庐阳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学生在划定的学区内上学。“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并携子女于7月1日-2日到学区内的小学报名。
随迁子女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其中一方需在我区持证连续居住1年以上(含1年)。(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4)除上述三项证明材料外,上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需出具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凡符合就读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随迁子女接收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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