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庐阳区2016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学区内入学需符合“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一致。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其中一方需在我区持证连续居住1年以上(含1年)。(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4)除上述三项证明材料外,上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需出具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距居住地相对就近的报名点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凡符合就读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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