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区人社局《关于报送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有关情况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依据2017年6月转发的《转发〈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见附件2)文件,全面自查本单位界定“吃空饷”情形、日常人员管理、工资发放管理、离岗人员管理、责任追究等防治“吃空饷”具体措施和办法后,填写自查统计表(见附件3)。单位若无此类人员也需进行零报告,纸质材料经填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9年1月3日下午4:30半前报送至教体局人事科303室。
附件:1.关于报送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的通知
2.转发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教体局人事科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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