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中学 “阳光责任少年”“最美少年”评选方案

发布日期:2016-12-15   作者:汪小宝s庐中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一、指导思想:
    通过“阳光责任少年”“最美少年”的评选表彰活动,学习榜样,立可亲、可敬、可学的身边典型,引导全体学生争做心灵美、道德美、行为美的好少年,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审美观、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
二、活动口号:
    心有榜样,争做阳光责任少年!
三、评选标准:
【阳光责任少年】
     评选“阳光责任少年”,根据事迹从“对自己和他人”、“对家庭和集体”、“对社会和国家”三个主要方面,必须具备基本标准,同时至少具备一个具体标准即可参评。
(一)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积极进取,富有活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鲜明时代特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少年;全面事迹或某一方面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值得全体学生认真学习。 
(二)具体标准 
1、对自己和他人负责:在遵守道德、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自己的生存、学习和发展抱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态度;关爱同学,不给他人添麻烦。
2、对家庭和集体负责:有感恩之心,感恩父母等所有关心自己的人,集体荣誉感强,积极主动为集体承担相应责任,有较强的合作意识。
3、社会和国家负责:坚持道德上的正确的主张和真理,愿为国家、社会作出奉献和牺牲。
【最美少年】
    评选“最美少年”,根据事迹从“尊老孝亲”、“助人为乐”、“自强自立”、“诚信守礼”、“勤学创新”五个主要方面,必须具备基本标准,同时至少具备一个具体标准即可参评。
(一)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积极进取,富有活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鲜明时代特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少年;必须是“阳光责任少年”;全面事迹或某一方面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值得全体学生认真学习。 
(二)具体标准 
1.诚信守礼: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待人真诚,知礼仪,重礼节;举止文明,重信守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2.助人为乐: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努力为他人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主动参加社区文明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助人奉献事迹突出,在同学中有良好影响。
3.孝老爱亲: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重长辈,爱护幼小,和睦邻里;主动分担家务,自理、自立能力强;赢得师生公认,得到家长、邻里好评。 
4.逆境拼搏:身处逆境,克服困难,顽强拼搏,自立自强;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积极乐观,能带动和影响他人。 
5.勤劳俭朴:勤俭节约,爱惜劳动成果,吃苦耐劳,生活不盲目攀比;掌握简单劳动技能,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性劳动服务;得到师生的公认及赞誉。
6. 知书明理:好学、乐学、品学兼优,不骄不躁;积极创新,勇于实践,在各类重大比赛中成绩突出。 
四、评选范围:
    阳光责任少年:七、八、九三个年级;最美少年:八、九两个年级。
五、评选过程和办法:
1、“阳光责任少年”评选:每班3人,每期共108人;
2、“最美少年”评选:每班1人,每期共24人;
3、在期中表彰会上进行表彰;
4、每学期评选一次。
备注:
1、“最美少年”必须是当选过的“阳光责任少年”,本期当选的“阳光责任少年”不能同时参选“最美少年”;
2、在校园网和报纸等媒体宣传“阳光责任少年”、“最美少年”事迹。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保证质量。
    各班班主任要精心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真正选出心灵美、道德美、行为美的好少年典型,使这些品学兼优的少年成为全校学生的楷模。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班要充分运用主题班会等载体,学习身边人的先进事迹;学校将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各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在学校形成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良好风尚。
七、本方案将在实施中不断完善。
                                                               
合肥市庐阳中学
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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